锅炉排放标准

时间:2025-02-13 01:00:37 单机游戏

锅炉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对于新建锅炉,必须满足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要求。

对于在用锅炉,若烟囱高度达不到规定的情形,仍应按照GB13271-2014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

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39—2015)根据新建锅炉、在用锅炉以及在用锅炉是否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等情况,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3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其他相关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适用于工业炉窑。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适用于火电厂。

对于热风炉,有观点认为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也有观点认为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物质锅炉的环保标准主要依据其用途、规模以及燃料种类等因素而定,具体排放标准可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

建议:

新建锅炉:应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要求。

在用锅炉:若烟囱高度不达标,应执行GB13271-2014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有更高要求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生物质锅炉:根据其用途、规模和燃料种类,参照相应的排放标准执行,如GB 13223-2011或GB 13271-2001,并关注地方标准的更新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