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书记考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阶段
组成考察组:由组织部或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并准备相关材料和文件,如组长讲话稿、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公告等。
发布考察预告:提前向乡镇发出通知,明确考察时间、对象、方式及注意事项。
动员大会
召开乡镇干部大会:会议内容包括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不良行为测评和换届纪律问卷调查等。
述职和动员讲话: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大会并进行动员讲话,同时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述职。
民主推荐和测评
填写各类测评票: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测评票和调查问卷。
个别谈话推荐: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站办所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和机关一般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推荐意见。
汇总分析和考察
汇总推荐得票:对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进行汇总,确定考察对象。
张贴考察公告:将考察对象和考察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实地走访和延伸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
撰写考察报告
撰写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征求意见:征求纪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上会讨论和任职
上会讨论:将考察报告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记录参会人员意见和得票情况。
任职公示:对拟任职的乡镇书记进行任前公示,收集公示结果并进行任前谈话。
发布任职文件:最终确定任职人选,并发布任职文件。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