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征收程序怎么走

时间:2025-01-24 20:33:10 单机游戏

乡镇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征询村民意见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记录不同意见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实地调查与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由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拟订“一书四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依法应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包括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土地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建议:

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应依法及时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