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考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考察小组,由人力资源部主抓,联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外部专家组成,负责整个考察流程的设计、执行与评估。
制定考察方案
根据考察的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步骤,做出大体的时间安排,并通知有关方面,以便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查阅资料
考察组根据所承担的考察任务,在考察前要查阅一些有关材料,了解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以往的考察材料,以及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
具体实施考察
采取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各种考察方法运用的程序,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在考察中,每一位考察人员应根据获取的材料随时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时,考察组要集中时间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在此基础上,对考察对象作出评鉴,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作补充调查。
反馈和交换意见
考察工作后期,应根据需要和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反馈,进一步听取本人意见。同时,还要同有关党组织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
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考察组人员培训
考察前,应当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提供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明确考察内容、考察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
发布考察公告
根据考察人选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以便让相关人员知晓考察事宜。
听取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意见
考察过程中,需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的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了解其日常工作和受到的奖惩情况。
综合测试与决定
对拟晋升人选,可以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公示和任职
考察结束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之后,印发任职文件,履行相关聘任手续。
这些步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考察过程的有效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