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住房租金如下: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建议:
确认所在城市类型及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以确定适用的扣除标准。
确保在任职单位发放工资薪金预扣税款时,正确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