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卖方需要准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买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还需准备: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的详细地址、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签订合同
买卖双方需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
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管理部门会对相关证件进行查验,并对产权进行核实。
房产过户的“主阵地”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缴纳税费和费用
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过户费用,这些费用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具体税种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契税:通常为房屋成交价的1%-3%,具体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买方是否首套房决定。
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征收,但满足“满五唯一”条件的可免征。
增值税:房屋购买不足两年的需缴纳5%的增值税,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可免征。
领取新房产证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涉及到单位购买私房或非住宅转移等情况,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文件。
如果房屋已出租,需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办理完房屋交易之后,买卖双方要在自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是住房过户的基本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前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