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如下: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根据劳动者的连续工龄和休假时间确定: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对于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长病假”情况,工资的支付标准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例如基数的50%-60%,但即使降低,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地方性的规定
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的病假工资政策和支付标准。例如,北京市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海市则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按本人工资的60%-100%计发病假工资。
建议:
用人单位在支付病假工资时,应首先查看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对于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支付标准的调整,确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用人单位应定期更新病假工资政策,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