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这些形态体现了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