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四种形态

时间:2025-02-13 12:46:03 网络游戏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具体包括以下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适用于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处置方式包括按照规定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第二种形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适用于党员、干部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处置方式包括按照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建议单处、并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第三种形态: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适用于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处置方式包括按照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给予降职或者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

第四种形态: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适用于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处置方式包括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调整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