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可以经商,但需遵守以下限制:
1.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2.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4. 公务员提干时,需如实向组织汇报近亲属的经商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公务员利用自身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确保公务员的公正执行职务。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及其家属应当遵守这些规定,避免利益冲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