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时间:2025-02-13 03:46:27 网络游戏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管理单位”,是指那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管理方式不是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

参公管理单位的特点

编制不同:

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

待遇相同:

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公务员相同,但不是公务员编制。

流动性:

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在晋升时可以与公务员之间流动。

管理方式:

参公管理单位的管理方式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

参公管理单位的审批和程序

条件:

事业单位要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同时具备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两个条件。

审批权限:

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委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参公管理单位的财务和会计制度

财务规则:

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工伤保险:

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均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总结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待遇、流动性和管理方式上与公务员有所不同,但它们在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享受相关待遇方面与公务员是一致的。这些单位在审批和程序上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在财务和会计制度上执行相应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