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属于 非领导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和副巡视员之分。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副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此外,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一级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正职,而二级巡视员的级别为副厅级。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巡视员这个职务也变成了公务员等级序列中的一员,虽然不再是过去的非领导职务,但依然是省里或部里的重要人物,分管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