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30 10:02:59 手机游戏

山西征收土地程序如下: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预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包括调查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

土地现状调查

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参加人员应共同签字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委托他人代理且未经通知不到场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保存相关现场调查影像资料,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必要时,可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调查

调查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情况,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征收土地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方式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

组织听证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数不得低于应当签订协议数的90%。

落实补偿费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

征地报批

完成上述程序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收土地申请报请上级政府批准。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实施土地征收

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包括拆除地上附着物、迁移村民等。

土地交付

相关权利人应根据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将其不动产权证书交回土地征收部门,并配合申请不动产注销或变更登记。

产权变更

土地交付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是山西征收土地程序的详细步骤,确保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依法、公正、透明地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