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程序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程序如下:
刑事案件申诉程序
申诉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
申诉材料:
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新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相关线索或材料。
申诉受理: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法院应在三至六个月内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会召开听证会。
如申诉人具备申诉条件的,法院应决定重新审判。不具备申诉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申诉。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民事案件申诉程序
提起申诉的条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
申诉材料:
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审文书,包括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申诉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手续(如委托律师);
新的证据材料(如有);
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法院要求)。
申诉受理:
向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递交申诉状。原审法院收到申诉状后,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的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建议
准备充分的申诉材料:确保申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完整、准确,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
了解申诉期限:注意申诉的时效要求,通常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诉。
寻求专业帮助: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