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指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而制定的一系列程序。这些程序包括:
决策启动:
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拟订等工作。
公众参与:
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专家论证:
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
风险评估:
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
合法性审查:
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机关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讨论决策草案时,会议组成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行政首长最后发表意见。
决策公布:
公布行政决策,确保公众知情权。
决策执行和调整: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需要执行并进行调整,以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化,防止个人专断,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