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古建需要走的行政程序如下:
确定管理单位
古代宫殿等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管理。
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碑等由民政局管理。
寺院等由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管理。
景区里的古代建筑和仿古建筑由当地城建局管理。
文物保护级别报批
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其修缮及翻建等事项需要由使用和日常管理相关古建筑的单位向所对应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进行报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宗教审批
寺庙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需要办理宗教场所审批手续,包括找宗教局和佛教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城建规划审批
需要向县市规划局和建设局提交寺庙图纸和效果图,获取城建规划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
土地审批
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审批手续。
文物保护资质
在进行古建筑修缮、保护、复原等工程时,需要取得文物保护单位的许可,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勘察,确定其历史和文化价值,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最终提交工程资质申请。
审批机关监督
文物修缮保护工程应当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时,应当报审批机关验收。
总结来说,修古建需要涉及的行政程序包括确定管理单位、文物保护级别报批、宗教审批、城建规划审批、土地审批、获取文物保护资质以及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验收。这些步骤确保了古建筑的修缮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尊重其历史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