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过户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递件:
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申请表(原件)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共有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交税: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此外,如果饭店涉及到营业执照的变更,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签订门面转让协议:
确保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明确范围与条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环保和消防备案:
如果饭店产生油烟,还需到环保局和消防队备案。
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过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