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辞职后的程序如下:
递交辞职申请书
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理由。
学校负责人(如校长)签署意见后,将辞职申请递交至教育局人事科等待审批。
等待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对辞职申请进行讨论,如果同意,会下发文件。
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交接工作、结清工资、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若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执行。
遵守合同规定
教师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辞职教师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离职证明及提取单,并需原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保险转移时,新单位开始缴纳保险后,原缴纳地区的人社局将出具交保凭证,交至新的人社局。
建议幼师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离职过程顺利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