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审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开庭审理的情况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例如,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也没有提出新的关键信息,法院就可能书面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情况
当双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时,为了更好地审查这些新情况,二审法院通常会开庭审理。例如,一方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证人或者新的工伤鉴定结果等重要证据,这就需要开庭以便各方质证等操作。
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也会开庭审理。
二审判决的执行
二审判决书下来后,即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因为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用人单位不服提起民事诉讼,经人民法院二审,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收到二审判决书,即可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一方未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手段来保障胜诉方的权益。
再审程序
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再审的启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查程序,不是轻易能够启动的。
综上所述,工伤二审后的程序包括不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二审判决的执行以及再审程序。具体程序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二审法院的判决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