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有一定情形而由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法律文书中的错误,体现了司法公正和纠错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再审
当事人、享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案外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法定再审事由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提交材料
再审申请人应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明、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案由是否成立。
再审事由是否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人是否适格。
审查方式可以包括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组织听证等。
裁定再审或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申请符合再审条件,将作出再审裁定,并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如认为申请不符合再审条件,将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程序
再审法院将重新组成合议庭,按照原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再审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径行裁定。
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执行中止。
作出判决
再审法院审理结束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再审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通过以上步骤,民事裁定再审程序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纠正了生效法律文书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