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再审监督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06:48:20 手机游戏

启动再审监督程序是指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再审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作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在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或新事实出现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审判机关提出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各级审判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时,若发现本级或下级法庭已生效的判决存在错误或新事实,即使该判决已超过再审时效,仍有权提请本级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最高审判机关对于地方各级审判机关已生效的判决,若发现存在错误或新事实,同样有权提出再审建议或裁定再审。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

人民检察院可以针对与当事人申请法定事由相同的生效判决、裁定和针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调解书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再审程序包括两个主要阶段:再审的启动程序和重新审理程序。再审的启动程序主要解决原生效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进行再审;如果原生效判决可能确有错误,则作出再审的裁定,案件进入重新审理阶段。重新审理程序则主要是启动再审后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适用原来的一审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经过审理程序后,维持原判决的效力,或者撤销原判决作出新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