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过户的程序如下:
签订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需明确约定房屋的售价、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税费缴纳等条款。
准备材料
双方当事人准备好过户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以及房产证等。
申请过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缴纳税费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双方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包括契税、营业税(如适用)、土地增值税等。
办理产权转移
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领取新证
办理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后,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物业交割
双方共同进行物业交割,包括水、电、气、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交接,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结清费用
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建议:
在进行房产过户时,建议双方当事人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过户手续受阻。
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可以降低交易风险,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