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将依照以下程序解决:
拘留证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送看守所羁押:
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审查与决定: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需要逮捕的,必须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主要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撤销或裁定不予起诉的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途径: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核对其真假,了解具体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
以上是拘留后应遵循的主要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家属在亲属被拘留后,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