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羁押审讯程序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04:29:22 手机游戏

非法羁押审讯程序流程如下:

传唤与拘传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讯问地点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讯问人员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内容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讯问笔录

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录音录像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禁止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

饮食和休息时间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以上流程均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