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退钱程序如下:
登记集资群众信息
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债权清收与资产保全
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进行清收,并对涉案资产进行保全。
通过公开拍卖等合法手段对涉案资产进行变现,所得款项专项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制定返款政策
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专案组将制定统一的返款政策、原则、方案及比例。
按照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进行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退赔与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监督。
非法集资款清退后,如果还有剩余非法财物,将予以没收并上缴中央金库。
利息处理
非法集资已得利息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接收退返资金
集资参与人需要按照相关通知开立银行卡,用于接收退返资金。
建议集资参与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专案组或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