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执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非法屠宰场并收集证据
发现非法屠宰场后,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并记录屠宰场的位置、运营时间等信息。
确定主管部门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举报
向当地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可以通过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等方式。
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需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查看、询问并制作笔录。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定点擅自屠宰行为、肉品检验方面的违法行为、处理不合格肉品方面的违法行为、屠宰出水行为、屠宰批准件、标志牌方面的违法行为等。
立案办理
填写立案审批表,按程序报批,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办案人负责办理,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告知与调查取证
向当事人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整理证据材料,采样取证后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填写法律文书
填写预定格式的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当场处罚决定书。
处罚与执行
依法执行处罚,当场送达、签字,并开具财物暂扣(收缴)清单。
备案归档
将相关执法文书和财物暂扣清单备案归档。
监督与执行
执法过程中,与公安、工商、农牧等部门协调,组织联合执法队,确保执法行动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确保非法屠宰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