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退出党组织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退党申请
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可以要求退党。但在要求退党时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而不能通过大众传媒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教育与教育期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劝退与坚持不退的处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自行脱党的处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除名程序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该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记录与备案
党员退党后,相关除名信息需要记录并备案。
综上所述,党员退出党组织需要经过提出退党申请、教育与教育期、劝退与坚持不退的处理、自行脱党的处理、除名程序以及记录与备案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党组织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基本程序和要求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