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递交申请
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双方一起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受理
民政局受理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双方等待30天冷静期。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登记离婚
在冷静期到期后的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窗口换取离婚证,需带上所有材料以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建议
建议提前预约离婚登记时间,以减少排队等待的时间。
确保证件和材料齐全,以免影响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在冷静期内,双方应认真考虑是否确实要离婚,并尽量避免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