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违建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
执法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现场勘验
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建筑进行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的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等信息。
调查询问
执法人员询问建筑所有权人、相邻权人及相关基层组织人员,并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需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建设后,会责令停止建设,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听证
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执法机构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执法机构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复议和诉讼权利。
催告履行
对于超过限期改正的期限,当事人不改正的,执法机构依法催告其限期改正,并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催告通知书》。
实施查封
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的措施。
强制拆除
经过催告程序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执法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以上步骤需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