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征兵的程序如下:
兵役登记
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亲自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登记。
确定预征对象
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向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预征对象的管理
由乡镇、街道和县人民武装部对预征对象进行管理教育。
确定应征青年(报名)
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初检、初审
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
体格检查
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依据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政治审查
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治审查内容包括个人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学历经历、社会关系和家庭成员等。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役前教育
通常为一周左右的时间,一般由各县(市)征兵办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进行,训练内容多以了解、适应军营生活为主。
建议:
应征青年应及时关注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参加初检、初审和体检。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如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
保持良好的身体和政治素质,确保顺利通过体检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