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改名的程序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或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8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8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12周岁以下人员符合条件可由户籍民警当场办结,12周岁以上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更名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2张一寸照片等。
成年人改名可能还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等。
填写表格与审批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由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报县级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审批。
办理新身份证
审批通过后,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姓名信息,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其他注意事项
改名理由必须正当,且姓名用字需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违反公序良俗。
改名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行公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