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难要时,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协商催收
通过电话和信件催收,发送催讨函,详细说明欠款金额、工程情况以及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欠款的内容。
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以加强催收效果。
法律途径
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法律手段迫使欠款方支付欠款。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防止欠款方转移财产。胜诉后,如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方调解
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解,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诉讼准备
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填写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并由法院承办人核对签字盖章。
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
诉讼过程
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施工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
法律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必要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在选择解决工程款难要的方法时,先尝试协商和调解,如果效果不理想,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