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需要走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8 23:37:30 手机游戏

监外执行需要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判决阶段

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并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这个决定书会明确罪犯的基本信息、罪名、刑罚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执行阶段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若罪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如需暂予监外执行,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申请阶段

罪犯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需要监外执行的原因。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监督与执行

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情况告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后续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情况进行重新审查。

这些程序确保了监外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