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23:36:57 手机游戏

集体协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产生集体协商代表

双方必须确定各自的集体协商代表3-10名和首席代表1名,双方人数对等。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或由工会提名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也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举产生。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举,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产生。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由法人代表指派或确定,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由法人代表担任或授权委托其他管理人员代理首席协商代表。

发出协商要约

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明确协商的内容、议程、时间和地点等。

做好协商准备

双方代表需要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集体协商议题,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并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正式开展协商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按议程和会议纪律进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制作合同草案

协商一致后,双方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审议,经审议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进行修改。

首席代表签字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报送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查

签字后的集体合同必须在七日内将签订的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布实施

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全体职工公布。

履行监督

双方应履行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这些程序确保了集体协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助于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