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落户口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部队开具关系
旅级以上单位机关为转业军官开具军队转业军官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并办理军官转业证,结算各类费用。
军转部门报到
携带部队开具的各类关系和地方报到通知书等材料,如期到安置地军转安置部门报到,转接行政关系,并开具落户介绍信。
预备役登记
转业军官持安置地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以及预备役军官登记报告表,到安置地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手续。
公安部门落户
转业军官持安置地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以及转业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照片、预备役军官登记证明,到安置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材料
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证明材料。
转业证。
居民身份证及《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部队或单位盖章确认)。
随配偶入户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
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关系的证件。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理。
提交所有材料后,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完成后续手续。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落户。
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