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的追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违法事实
相关部门在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专家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泄露评审内容、收受贿赂等。
立案与调查
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事实进行立案,通知调查单位并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有2人以上参与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获取当事人签字确认。
复核审查
在处罚前,相关部门会进行复核审查,告知当事人处罚前的事项,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可能包括组织听证等程序。
集体讨论
相关部门会进行集体讨论,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申辩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处罚以及具体的处罚措施。
处罚决定
根据讨论结果,相关部门会作出处罚决定,包括警告、罚款、取消评审资格、暂停执业、撤销资格证书等。
送达与执行
处罚决定会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相关部门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案
当处罚决定得到执行,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后,相关部门会结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此外,对于政府采购领域的评审专家,还可能受到特定法律法规的追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
建议:
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法律法规,确保评审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评审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