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评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故意拖延评审过程:
包括无法完成评审却不及时拒绝评审或与期刊协商,以及不合理地拖延评审过程。
在非匿名评审程序中不当行为:
未经期刊允许,直接与作者联系或私下影响编辑者,左右发表决定。
违反利益冲突规定:
不公开或隐瞒与所评审论文的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推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审稿专家等。
其他不当行为:
如向编辑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代投、代修,以及违反保密规定发表论文等。
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学术质量,因此需要严格避免和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