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分配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与公告
发布拟征地通告,通知村民即将进行的征地活动。
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定征地方案,并向村民进行公告,征询村民的意见,并组织听证。
审批与公告
相关部门将征地方案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补偿与安置方案
根据公告内容,拟定详细的补偿与安置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等。
将补偿与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邀请村民代表和相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施补偿与安置
根据村民的意见修改补偿与安置方案,并再次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监督与公开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征地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