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首先使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往年度未弥补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如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可额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
扣除上述项目后的余额即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由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包括每股分红金额、分红形式(现金分红或股票分红)、分红时间等,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实施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正式执行利润分配,向股东发放股利。
总结起来,利润分配的程序依次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制定分配方案、实施分配。这一流程确保了企业利润的合理分配,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