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征地程序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的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主要环节:
征地的批准程序
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征地的实施程序
发布征地公告:市、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拟订方案,并公告听取意见。
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根据批准的方案,落实补偿资金,完成土地交付工作,并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程序确保了征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被征地人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征地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