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选预备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首先进行初步考察,并在1个月内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为期6个月的进一步考察后,如符合要求,则需通过群团组织推优或党员推荐等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须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其谈话并做好记录。
党支部每半年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由支部书记填写书面培养考察意见并签名。
成为发展对象
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须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
政治审查和考察
党支部通过查档、谈话、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答辩会等对其进一步考察。
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合格后填写《发展党员综合考察预审意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成为预备党员
基层党委经讨论并作出对发展对象的预审合格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同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预备期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作出决议上报党组织批准。
这些步骤确保了选拔预备党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保证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