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需详细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与探视安排、财产分割明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理财等如何分配,债务分担情况也要明确),一式三份,夫妻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留存一份。
单人2寸免冠照片各2张。
申请
夫妻二人需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工作人员会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规。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若改变主意,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确认离婚意愿
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要再次前往登记机关,确认离婚意愿。若双方到场且手续无误,登记员会颁发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完成。
诉讼离婚
立案准备
原告要写好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诉求、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期望,还有婚姻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如一方出轨、家暴、长期分居等情况)。
收集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的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婚外情照片视频;关乎子女抚养的收入证明、学历证书、孩子意愿表达;涉及财产的房产证、银行流水等,按类别整理成册。
提起诉讼
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写好起诉书、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预交诉讼费即可。
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调解或判决。
判决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
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现在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系统进行离婚登记,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选择“婚姻登记”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强制离婚: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强制离婚。
办理证件:协议离婚时,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院审理:诉讼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诉状和证据安排庭审时间,在庭审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事宜进行陈述和辩论。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手续,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