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全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登记发证: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法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同时收回结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受理与立案: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进行立案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后,通知当事人等待开庭。
调解: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审理与判决: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进行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若能够达成协议,可首选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若协议离婚无法达成,则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周期可能较长,需做好充分准备。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