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拔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
按照单位规定的范围,组织有关方面人员投票,推荐适合要求的晋升人选。
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确定人选后,组织部门开始考察,考察包括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讨论决定:
组织部考察后,将拟选人员情况汇报与会人员,班子成员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拟任职人员。
履行手续:
包括为期7天的公示期,无人提出意见或其他违法乱纪事件后,上报上级单位备案审批。对于局级以上任职,还需要向社会公布。
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任职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新晋升的公务员需要经过任职试用期。
资格审查:
根据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晋升条件。
晋升考核:
主要采取听取群众和主管领导意见的办法,进行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党组审批: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发表明确意见,并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进行谈话。
工资调整:
所在单位根据新晋升的职级到人力社保局办理工资调整手续。
这些步骤构成了公务员提拔的完整流程,确保提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域和单位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操作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