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级单位上调到市级单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获得接收单位同意
首先,需要有一个接收单位愿意接收调岗人员。这个接收单位通常是市级的对口单位。
填报干部调动审批表
由接收单位给调岗人填报干部调动审批表。这个表格需要原来单位、原来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原来所在县的人事局盖章,以及调入单位、调入单位所在市人事局的盖章。
档案审核与调动手续
把调岗人的档案拿到市人事局干部调动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走调动手续。全部手续完成后,市人事局会给调岗人原单位下发商讨函,以便完成调动。
市里面对口单位出具商调函
通常需要由市里面的对口单位出具商调函,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上调的意见。
到市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最后,需要到市委组织部门的人事部门办理具体的调动手续。
满足资格条件
调动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例如本单位具有相应的人员编制空额和职数(岗位)空缺,个人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如果是调入党委工作部门,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制定调动方案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动方案,包括调动人员、调动时间、调动原因等,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确定接收单位并进行沟通协商
在调动方案获批后,需要确定接收单位,并进行沟通协商,以确保调动顺利进行。
提交申请并获得同意
向接收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个人情况和调动原因,并获得接收单位的同意。
完成相关手续
在得到调入单位的同意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调动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