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县迁户口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并填写《落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等。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按照迁入地的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遇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