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回迁户口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准迁
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申请迁出
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并注销户口。
申请登记
前往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派出所审查材料无误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提交材料
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迁入地派出所。
办理入户手续
按照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办理入户手续。如果是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可能还需要亲属到场等特殊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注意迁入条件
常见的迁入地包括自有房产、直系亲属处、集体户等,需要根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步骤逐一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导致办理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