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需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全部房产情况,并进行上门核实。
逐户走访
拆迁小组需要挨家挨户走访,了解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意愿,同时宣传拆迁政策,解答疑惑,缓解民众焦虑情绪。
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国家批文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审批通过后领取拆迁许可证。
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放后,主管部门应通过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拆迁人信息、拆迁范围、期限等关键信息。
签订协议
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补偿安置框架内,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内容应涵盖补偿方式与数额、安置条件、搬迁过渡措施以及违约责任等。
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听证与评估
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同时,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应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裁决与验收
对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拆迁完成后,拆迁实施单位需要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法律途径
当拆迁程序不合法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法律依据、与拆迁方沟通、提出申诉或投诉以及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程序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