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标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签订转让协议
转让人与受让人应依法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准备必要文件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转让协议等必要文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如委托代理,则需提供《代理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移转的,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提交申请并受理
将准备好的资料原件、申请表及授权书等提交至国家商标局。
商标局在收到材料后,将进行受理。
审查和公告
商标局对符合要求的转让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发布公告。
在公告期内,如无异议,商标局将在一定时间内签发批准文件。
核发转让证明
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商标局将核发转让证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建议
选择可靠的交易对象:在转让商标前,应仔细核实商标的权属和状态,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咨询专业代理人:如不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建议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以确保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
保留完整文件:在整个转让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所有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