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标后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且招标人若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项目,需承担法律责任。
商讨和协商合同条款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需就具体合同条款、工程范围、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进行商讨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提交书面报告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等。
准备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3天公示期之内,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通常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和缴纳时间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费用
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中标人可以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和缴纳时间也应参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订合同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启动准备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开始项目的准备工作。这可能包括人员组织、材料采购、设备调配等。
退还投标保证金
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可以领取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退还时间和流程应遵循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以顺利完成中标后的各项程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履行。